水泥生产工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是什么?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⑴ 经本职业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、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⑵ 累计在本职业(硅酸盐工程)见习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⑵ 取得全日制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。
⑶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⑵ 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、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师学院毕业证书。
⑶ 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(材料科学与工程)毕业证书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⑵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,具有全日制技师学院或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